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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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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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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培训学校由西南政法大学老教授陈志学等教师发起成立。学校成立以来,主要举办法律、工商管理等方向或有关专业的培训,要求所培养的学生和学员在法治社会不但要有情商、智商、胆商,还要有法商,教会他们善于用法治思维思考和处理问题,并由此逐步形成了以传播“法商”文化为核心、以培养公民”法商”智慧为己任的学校文化。具体释义如下:

一、“法商”是具有不同先天禀赋的对法律及其他社会规范的认知、体会、实践乃至达到信仰的程度体现,是内心对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作用的认同感受和外在行为的有机统一。法商的培育,有助于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是夯实社会和谐、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

二、在全民普法的今天,“法商”同样是具有不同先天禀赋的公民对法律及其他社会规范的认知、体会、实践乃至达到信仰的程度体现,是内心对法律和其他社会规范作用的认同感受和外在行为的有机统一。公民法商的培育,有助于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是夯实社会和谐、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题中应有之义就是法治经济,企业领导及骨干都应该是“懂管理、守法律、有思想、善经营”的“法商型”人才。为此,学校致力于企业法治化建设,通过培育企业领导及骨干的“法商意识”“法商信仰”“法商智慧”,以培养更多的“法商融合”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努力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服务企业的创新型培训平台,是学校的基本追求和价值取向。

总之,法商培训学校以提升各级各类学员法律信仰为办学宗旨,坚持服务社会、育人为本、强化“法商”的办学理念,让受训学生和学员担当起一份“法商”社会责任,在推动提升全民“法商”水准中,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